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灼烧减(增)量的测定

日期:2025-05-02 10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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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灼烧减(增)量的测定
SD 202.5—86
Determination the loss(increase) on ignition
 
  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垢和腐蚀产物的灼烧减(增)量。有测450℃灼烧减(增)量和测900℃灼烧减(增)量两种测定方法。
    1 概要
   试样灼烧时,由于水分脱出,有机物燃烧,碳酸盐等化合物分解,金属或低价元素氧化等,使得灼烧后的试样质量有所变化。有的质量减少,有的质量增加。质量减少叫灼烧减量,反之叫灼烧增量。虽然,试样灼烧后质量变化无一定规律,但从灼烧后质量的改变,可以对垢和腐蚀产物的特性和组成作初步的判断。校核垢和腐蚀产物的测定结果时,应计入灼烧减(增)量。减量要加到测定结果总和中去,增量应从测定结果总和中减去。
    2 450℃灼烧减(增)量的测定
   准确称取0.5~1.0g分析试样(称准至0.2mg),平铺于预先在900℃灼烧至恒重的瓷舟内。将瓷舟放入450±5℃的高温炉中,灼烧1h,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,并迅速称其质量。450℃灼烧减(增)量x(%)按下式计算:
式中 m1——灼烧前试样和瓷舟的总质量,g;
    m2——灼烧后试样和瓷舟的总质量,g;
   m——试样质量,g。
    3 900℃灼烧减(增)量的测定
   把已测定过450℃灼烧减(增)量的试样(连同瓷舟)置于900±5℃的高温炉中灼烧1h,取出放入干燥器中,冷却至室温,迅速称其质量,900℃灼烧减(增)量x(%)按下式计算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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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中 m2——测定过450℃灼烧减量的试样和瓷舟的总质量,g;
    m3——在900℃灼烧后的试样和瓷舟的总质量,g;
   m——试样质量,g。
    注:试样灼烧后质量增加时,计算的450℃灼烧增量应为(m2-m1),计算的900℃灼烧增量应为(m3-m2)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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