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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理化检验综合实训

日期:2024-05-19 0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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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食品理化检验综合实训

 

一、综合实训的目的:

1.培养收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、产品信息等的能力。

2.培养规划、设计、组建实验室的能力。

3.培养独立完成产品检验过程如抽样、检验、出具检验报告等的能力。

4.培养仪器的维护、药品的保管等实验室管理的能力。

二、综合实训要求:

食品质量**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**,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具备规定条件的产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。它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,制度建立的原则是事先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、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。它主要包括3项基本内容:

1.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制度:在国内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,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,并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食品;

2.强制检验制定: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,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;

  3.食品质量**标志制度:检验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必须在其包装上加印(贴)食品质量**市场准入标志,即“QS”标志。

本模块是根据《食品质量**市场准入审查指南》简单介绍了产品的分类及申证单元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、产品的检验项目、抽样方法、判定原则等内容,学生通过了解这些知识,进行以下的训练,以达到食品检验员岗位职业的要求。

1.资料检索、收集信息。

选定某一种食品如罐头,查询其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产品标准、原辅材料标准、包装容器标准、检验方法标准。

2.实验室管理

①根据出厂检验项目写出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,包括仪器的型号、规格、厂家、价格等,列出仪器采购计划。

②根据出厂检验项目写出实验所需药品纯度、数量,列出药品采购计划,写出药品保存的注意事项特别是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。

③写出试验所需试剂的浓度、配制方法及配制过程应注意的事项。

3.写出各实验项目的操作指导书。

4.按实验操作步骤完成实验过程并处理数据。

5.撰写检验报告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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